收益,婚前,那一天起,分配,做法
提問: 婚前期權,婚后獲得收益,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? 問題補充: 婚前男方單位為其配若干股期權,婚后男方賣了部分,并獲得收益,請問這部分收入屬于夫妻共同財產,還是屬于男方的婚前財產? 男方獲得收益后,向女方隱瞞的做法對嗎? 医师解答: 我認為是婚前個人財產,期權在轉化為收益之前是一個權利憑證,從得到期權分配的那一天起,可視為可以轉化為財產的確定的收益;由于沒有法定義務,隱瞞的做法無所謂對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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